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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曾荫权罪名成立 周三判刑不准保释

2017-02-20 16:12:32  海外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港媒:曾荫权罪名成立周三判刑即时还押不准保释

海外网2月20日电据香港电台报道,香港前行政长官曾荫权被裁定一项公职人员行为不当罪罪名成立,案件押后至星期三候判,法官表明,不太可能判曾荫权缓刑,同时不准曾荫权保释,须即时还押。

早前报道:

香港前特首曾荫权被判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

曾荫权下午由太太陪同步入法庭

国际在线消息:香港前特首曾荫权被判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曾荫权现年72岁,2005年至2012年任香港特首。

求学时期

1964年香港华仁书院预科毕业。

1981年获美国哈佛大学公共行政硕士学位。

英治香港时期

1964年香港华仁书院预科毕业后,短暂任职推销员

1967年加入政府,任二级行政主任

1971年考获政务官,任职离岛理民府

1974年调任财政科

1977年升高级政务官,借调马尼拉亚洲发展银行

1981年至1982年获政府保送往美国哈佛大学,获公共行政硕士

1982年任沙田政务专员1984年任贸易署副署长

1985年任副常务司

1989年任行政署署长

1991年任贸易署署长,兼总贸易谈判代表

1993年任库务司,负责香港政府的整体资源分配和税收制度等政策。

1995年成为首位华人财政司

香港特别行政区时期

1997年7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首位财政司司长。

2001年5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务司司长。

2002年7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二届政府政务司司长。

2005年3月12日,以政务司司长身份出任署理香港特区行政长官。

(责任编辑:刘伟 CN067)
关键词:曾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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