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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城管初三上街撕“福”引争议 是否滥用职权?(2)

2017-02-05 05:38:30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北京民俗学家高巍认为,年没有过完,不能随意撕掉,这也是保持过年“祈福”的完整性。他说,现在通常讲究正月十五过完,才算是过完年。“因为这是正月第一个月圆之夜,通过闹元宵等方式达到过年祈福’的高潮,也作为年的结束”。

但这样的传统习俗是否与市容环境相悖?当地一位商铺老板向记者介绍,济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时,曾发布通知商铺外不允许张贴文字图标等内容,但并未明确说明禁止张贴春联福字等。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认为,春联是否影响市容环境卫生涉及行政裁量,是否对环境造成影响,有没有达到影响市容环境的程度,很难有统一标准。

城管撕福是否滥用职权?

专家称,城管执法应兼顾民俗,撕福字有滥用职权之嫌

有网友质疑,执法支队此举是否属于滥用职权,侵犯私人领域?

该支队称此举依据的是《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记者查阅发现,针对户外张贴物,上述条例规定未经城市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在城镇建(构)筑物墙面、玻璃橱窗内外或者其他设施上张贴、张挂宣传品,不得设置门头牌匾,或者利用条幅、旗帜、充气式装置、实物造型等形式设置标语和宣传品。但并未明确规定禁止张贴春联门贴等。

王敬波认为,撕掉崭新的福字确实有些滥用职权。对市容环境确实造成影响,才应考虑清理。行政机关执法的过程中,应更充分考虑风俗习惯等,采取更易被人接受的方式。直接用撕下来的方式过于简单,也让人难以接受。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则表示,执法应有一定边界。张贴春联福字属于私人领域,城管直接撕掉,并没有依据,甚至打扰到私人领域。他认为,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应分开,政府应对市场社会进行有效监管,但也应有一定边界,不能侵害私人领域。

■北京落地

元宵后提醒商铺摘春联

北京各地城管执法队如何处理商铺门帘上的春联?昨日,记者采访多位不同辖区城管执法队相关负责人,大多表示,目前没有是否清理春联的明确规定,但一般会在正月十五后提醒业主及时撕掉。

北京朝阳区一辖区内城管执法队负责人介绍,每年辖区内商铺也会张贴春联福字,基本在70%以上。“春节执法时看到,店面外基本都会张贴春联”。

对于张贴春联的情况如何处理?上述朝阳辖区内城管执法队负责人说,是否清理春联等年俗物品,相关管理条款并未有明确规定。“规定很模糊,春联并不属于促销或者活动宣传品,不是商业行为,”他解释,是否影响市容环境,也很难衡量,“基本算是可撕可不撕”。

但正月十五后,城管仍会通知业主将春联等摘掉。他说,虽然未明确规定,但过年后,从环境卫生的角度,也不大合适。“业主不会主动撕,元宵节后,我们会口头告知”。

(责任编辑:穆启春 CN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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