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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亩稻田疑遭水污染绝收 11农户状告山东省政府(4)

2016-12-20 11:09:38  中青在线    参与评论()人

董小荣表示农户们事先也都知道那片地是盐碱地,在种地之前未对土地的含盐量做过检测,“有好多农户种过东营的地,知道这种盐碱地如果有黄河水浇灌,也能长出稻”。

农业厅称,调查组到现场时,发现大部分地块已绝产,稻田杂草丛生,小部分虽然有少量水稻,但产量较低,无收获价值。据当地的检测结果,该区域土壤盐碱化严重,若没有充足的淡水资源,将会造成水稻减产或绝产。调查组由此认为田间水中氯化物含量过高,可能是致使水稻幼苗变黄、枯萎甚至死亡的主要原因。

而调查组还提出,农户放弃管理也是造成水稻绝产的原因之一。

调查显示,在稻苗出现变黄、枯萎现象之后,汇海和农户间发生了合同履行纠纷。

房树民称,农户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应缴的水费,土地承包费也未全部付清。“他们想等出苗后再给钱,结果苗出来了钱也没给”,盐碱地里苗出来有些黄属于正常现象,但他们就不管了。

山东省农业厅认为,如果农户在6月11日之后到7月份期间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能避免大面积水稻绝产损失,而大部分农户在发现水稻秧苗发黄枯萎的情况下,放弃了管理。

对此,沾化区农业局副局长方永春也表达了相同意见。他告诉记者,当地到处都是盐碱地,六七月份正处夏季,气温高、蒸发快,河流经过时冲刷变咸。“我们这边的地要靠不断的引入淡水换水,才能保证水稻成活。最初浇水顺利,这些稻苗出得很好,但后来他们放弃了。”

董小荣则认为是政府在推卸责任,“我们投资了那么多钱,为了补救水稻我们买了好多汽油机,还有手扶拖拉机,天天打水换水,想把稻苗救过来,一直到死了,我们才没办法了!”

汇海公司于6月21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穆志强缴纳拖欠的水费和承包费,开庭审理后尚无结果。

起诉省政府要求依法履职专家称环保厅有相关义务

农户们称,收到寄送的《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后,山东省环保厅通过东营市环保局电话通知他们,不予受理他们的履职申请。

农户们在山东省农业厅的回复中获知,11月1日,山东省环保厅曾针对此事组织滨州市环保局、东营市环保局、沾化区环保局、东营市环保局河口区分局召开会议,要求滨州、东营两市立即启动边界联动执法机制,由东营市环保局、东营市环保局河口区分局继续加强挑河沿线排污口的排查。

但山东省环保厅一直未向农户寄送书面的不予受理文件。

山东省农业厅给农户的书面答复,称氯化物超标可能是稻苗致死主要原因,同时认为农户放弃管理也是致死原因之一。图片由农户提供

11户农户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环保厅分别诉至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要求其履行相关职责,对水稻死亡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对农户们的损害赔偿依法调解处理。12月13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他们11人发出受理案件通知书。

余超说,“我只知道我的水稻死掉了,也知道它是因为氯化物超标死掉的,但我不知道要去找谁。这个水是谁排放的,到底有没有排放?这需要政府部门、行政机关去查,如果他们不查我们没法知道。”

“跨国内行政区域的污染,这两个区域的行政部门都有责任进行调查。在它们互相推卸责任不进行调查的情况下,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它们共同的上级机关——在本案中就是山东省环保厅——负有义不容辞的职责。”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曹明德说。

他认为,滨州市、东营市、山东省的环保机关都有向公众、向利益相关方披露自己管辖范围内污染源排放情况等相关环境信息的义务。另一方面,从解决争端的角度来看,在超越了下属两个环保机关的管辖范围时,由环保厅来协调查清污染源的情况,是最恰当的。“省环保厅有这样的能力,也有这样的职责。”

(责任编辑:陈倩 CN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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