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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亩稻田疑遭水污染绝收 11农户状告山东省政府(3)

2016-12-20 11:09:38  中青在线    参与评论()人

滨州市沾化区环保局监测站的检测结果显示,农田灌溉水氯化物含量严重超标。图片由农户提供

12月19日,记者拨通了沾化区环保局的电话,针对6月初检测结果氯化物严重超标的情况,环保局工作人员解释称,“水不可能浇上去稻苗就马上死。我们取样检测的水和浇地时的水已经滞后了很长时间。不能说我们采样检测的水就是当时把稻田浇死的水。”

前述沾化区环保局工作人员还表示,环保局所检测的是水质污染与否,“不是稻田死亡的原因,稻田是否真正因这些水致死,我们不可能得出官方结论。我们只能对水做检测,如果水是我们这边污染的话,我们也会去溯源。”

他透露,沾化区环保局曾多次向滨州市环保局汇报,并致函东营市环保局河口分局,建议东营市环保局河口分局排查挑河沿线点源排污情况。

据《中国环境报》此前报道,山东省环保厅2015年初在对东营市河口区的排查中发现企业通过暗管、渗坑排放污泥和废水,对该企业和负责人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

东营市河口区水利局官网显示,为遏制挑河水质恶化的趋势,河口区曾实施挑河截污补源工程,防止上游污水进入挑河,污染水质。对此,记者多次拨打东营市环保局电话,均无法接通。

而房树民则向记者坚称,该公司调取黄河水有两条线,一条经由草桥沟,一条经由挑河,因接到河口区有关部门要往挑河进行排污的通知,于5月27日就已经暂停了从挑河引水灌溉,仅由草桥沟引水。“他们6月初对挑河检测,显示超标,不能代表当时灌溉的就是这水。”

政府称农户放弃管理是稻田致死原因之一

10月25日和26日,农户们分别向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环保厅寄送了《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申请他们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协调解决农户们遭受的损失。

为农户代理的京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余超告诉记者,根据《环保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跨行政区域的污染纠纷,应由上级政府协调解决,或由有关地方政府协商解决。在他看来,作为东营市、滨州市的上级人民政府,山东省政府和其相关职能部门山东省环保厅对,被告对此次事件有协调解决的法定职责。

12月19日,村民收到山东省农业厅的书面调查回复,该回复称农户种的土地位于滨州市沾化区造纸原料厂苇场内,而沾化区国土资源局提供的材料表明:该块土地的类别属于未利用地(其他草地)。

山东省农业厅给农户的书面答复,称氯化物超标可能是稻苗致死主要原因,同时认为农户放弃管理也是致死原因之一。图片由农户提供

据土地法规定,未利用地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汇海公司所租赁的该地块并未按照未利用地的用途进行使用。

对此,房树民称,当地很多农田都“属于未利用地”,是普遍做法,“此前一直都没问题”。

事实上,该地块本身就是盐碱地。山东省农业厅称,该地块2011年以前为沾化造纸原料厂的苇场,2012年开始种植玉米、棉花等作物,长势不好。2014年该地种植小麦2000多亩,2015年小麦全部绝产。2015年6月,滨州市农业局所组成的专家组调查就曾认为该地块由于盐碱化程度较高,不适宜种植小麦,建议改种棉花等其他耐盐碱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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