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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宣判“乔丹”系列案件:乔丹部分胜诉(1)

2016-12-08 10:48:25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最高法宣判“乔丹”系列案件:乔丹部分胜诉

最高法网站直播“乔丹”案宣判。

最高人民法院8日对“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系列案件公开宣判:一、关于涉及“乔丹”商标三件案件,因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了迈克尔-杰弗里-乔丹对“乔丹”享有的在先姓名权,违反商标法规定,应予撤销,故判决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被诉裁定及一、二审判决,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针对争议商标重新作出裁定。

二、关于涉及拼音“QIAODAN”的四件案件,以及涉及拼音“qiaodan”与相关图形组合商标的三件案件,因迈克尔-杰弗里-乔丹对拼音“QIAODAN”“qiaodan”不享有姓名权,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损害再审申请人的在先姓名权,争议商标也不属于商标法规定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故判决维持二审判决,驳回迈克尔-杰弗里-乔丹的再审申请。

最高法判决:“乔丹”损害迈克尔·乔丹姓名权 违反商标法!

央视网消息:8日,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乔丹公司对争议商标“乔丹”的注册损害迈克尔·乔丹在先姓名权,违反商标法,撤销一、二审判决,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裁定。法院同时认定拼音商标“QIAODAN”及“qiaodan”未损害乔丹姓名权。(央视记者李文杰)

关键词:乔丹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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