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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取消调整74项奇葩证明 33项转为内部共享(1)

2016-11-17 05:23:57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北京取消调整74项“奇葩证明

“某人是某人证明”“某人健在证明”……即日起,这些“奇葩证明”被取消。

前天举行的市政府常务会议明确,本市首批取消调整74项政府部门要求基层开具的各类证明,并明确提出政府“不准要”证明。其中,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33项证明从“个人跑”变为“政府动”,采取内部调查或信息共享的方式办理,方便市民办事。同时,还首次使用个人承诺、当事人双方书面声明等方式,发挥公民个人诚信自律作用。

京华时报记者沙雪良

  >>现状

  基层近七成证明没意义

目前本市基层开具的各类证明共190余项,几乎每天都有居民要求街道、居委会开各种五花八门的证明,例如“没有违法犯罪证明”“某人在本社区被狗咬伤的证明”“某人无吸毒史证明”等,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平均年受理量近万件。

据市审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调查发现,基层证明几乎遍及一个人从生至死,包括婚姻家庭、住房服务、社会保障、收入财产、医疗卫生、户籍身份、劳动就业、政治审查、交通出行、教育服务等10余类,要求基层开证明的单位涉及市、区两级政府部门,以及法院、群团和银行、保险、民航、铁路等国有企事业单位。这些证明中,有的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有的则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基层正常工作,损害了政府形象。

“事实上,将近七成由基层开具的证明是‘情非得已’,虽然明知没意义,但又不得不开。”

  >>措施

  20项证明直接取消

据介绍,在首批取消调整的74项基层证明中,有20项因设定依据废止或办理方式简化,直接取消。如,原来要求夫妻双方存档单位开具的“申请生育二胎”证明,就是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而取消。

有1项居(村)委会无法开具的证明,调整为申请人提交相关管理部门开具。如办理公证事项时,要求申请人提交居委会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按照管理权限,这次调整为到辖区派出所开证明。

另外,市审改办将53项证明调整为运用其他方式来办理,减少群众办事开证明来回跑的环节。

  33项证明由政府内部对接

在53项调整办理方式的证明中,有33项证明取消后,转由部门内部调查或信息共享的方式办理。如“查验、登记进入本市的成年流动人口婚育情况”证明。此次调整为通过全国流动人口婚育电子化平台查询办理,不再要求提交户籍地乡、镇政府开具证明。

还有11项证明,凭申请人提交的有效证件、有效凭证即可办理,不必再多开相关证明。如无业人员在申请廉租住房时,改为由申请人提交的家庭低保证、低收入证等凭证办理。

有9项证明取消后,首次用个人承诺代替证明,依据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承诺、双方协议、签字声明等即可办理,如老年人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时,调整后则通过申请人提交双方声明或协议办理,不再需要证明。

  >>亮点

  以政府“不准要”铲除奇葩证明土壤

“基层证明之所以多,关键是上级部门和单位要求基层开具的多。”市政府审改办的工作人员介绍。

据了解,此前曾有一些市级部门开展过证明清理工作,但奇葩证明并未绝迹,许多开证明的单位下移至街道或居委会,这也是街道要面临无数奇葩证明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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