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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岩民:我的行为就是想引发官民冲突 推翻党的领导(3)

2016-08-03 01:14:19  澎湃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翟岩民供述,“维权”律师、“公民”和访民平日利用QQ、微信、“电报”等即时通讯软件作为平台联系在一起,分享“推墙”思想。“待到每次发生敏感案事件时,都是律师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公民’、访民跟进,继续炒作、发酵事件,这已经是一个固定的炒作模式。”

据了解,这些“职业访民”绝大多数都对现实不满、对政府不满,经常借助一些事件发泄、滋事,并宣扬“以被拘留为荣”。但对于“职业访民”而言,他们在参与敏感案事件的炒作时,不需要对该敏感案事件有任何了解,而只需要负责把现场“炒热”。同时,他们一般还能额外获得一些经济方面的利益,如果被拘留,还会有“拘留补贴”。

“我参与的这些敏感个案,没有一个和我有关系,甚至都不知道这些事件的真相到底什么,也根本不管有没有真相,就是为了炒作而炒作,然后获取个人所谓地位和成就感。”翟岩民在庭上表示。

悔不该当初拒做别有用心之人的工具

“我们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了交通堵塞等严重的社会混乱;错误引导了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让他们对政府产生不好的印象,甚至也要跟着参与进来;给其他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提供了炒作的机会,达到他们丑化政府形象以及更多不可告人的目的。”翟岩民说。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环节中,翟岩民深刻反省了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表达了对国家、人民以及家人的愧疚。

“我今年55岁了,在我前五十年人生中,我始终是爱国守法的公民,从来没有进过公安局。但是2013年加入这个犯罪团伙以来,我因为参与违法活动先后3次被拘留,直到走上法庭接受审判。”翟岩民说,“今天的审判让我感到法庭是公正的,整个审判过程保证了我的权利。庭审之前,两名辩护人与我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庭审过程中为我发表了非常专业的辩护意见。如果政府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坚决与这个群体决裂,决心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回报社会,多为国家、为家庭做有益的事。”

最后陈述中,翟岩民在谈及自己对家人亏欠时,一度哽咽。“我的父亲今年九十七岁了,卧病在床,我不但没有尽到儿子的孝道,反而让年迈的父亲因为我担惊受怕,因为我犯的罪颜面无光。”

翟岩民当庭表示,愿意现身说法,以自己的深刻教训警醒世人擦亮眼睛,“看清境外敌对势力和国内一些别有用心人员的丑恶嘴脸,不要被他们标榜的所谓‘民主’、‘人权’、‘公益’等说辞蒙蔽,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翟岩民说。

法庭经休庭合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翟岩民因犯颠覆国家政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在整个宣判过程中,翟岩民情绪表现得一直比较平静。但在判决书宣读完毕,审判长向其询问是否还有话要说时,他情绪十分激动,站立起来大声回答“有”。

“感谢法官、感谢检察官、感谢两位辩护律师,也感谢办案单位这一年多来对我的帮助和教育。我真诚地认罪悔罪!”翟岩民在这段简短的陈述中再次表达了公检法机关,对两位辩护律师的感谢。

庭审结束后,翟岩民接受了参加庭审旁听的境内外媒体记者采访,有记者问到为什么此次审判没有家属出席,翟岩民坦诚地回答:“我担心判决不是这个结果,怕我的家属承受不了,我就拒绝了家属来。如果知道是这个结果,我不会拒绝。”

他说:“我通过管教反映,说不想让家属来。我对刑期的预期是十年以上,我的老父亲已经九十七岁了,如果真判了十年以上,我肯定见不到我的父亲了。”

翟岩民还表示,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对自己没有刑讯逼供,他的所有供述“是出于我的自愿”。

当谈到对未来的打算时,翟岩民告诉记者准备重新开始经商,“要远离那些维权圈里的人。再继续那么搞,就是跟自己过不去了。”

(责任编辑:李东舰 CN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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