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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川师大杀人案嫌犯很可能不会被判处死刑(1)

2016-05-05 08:18:47  东方网    参与评论()人

“深读”注意到,5月4日上午,川师大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滕刚(化名)的精神鉴定结果公布,嫌疑人滕刚患有抑郁症,对其3月27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

“承担部分刑事责任”意味着什么法律后果?滕刚还会被判处死刑吗?刑诉法专家、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建伟教授认为,如果最终鉴定结果是这样,就意味着滕刚不会被判死刑立即执行。

家属提出申请重新鉴定

3月27日深夜,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大一学生芦海清被室友滕某残忍杀害,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目前死者家属对滕刚(化名)的鉴定结果很不满意,希望能重新鉴定。被害人芦海清的哥哥芦海强表示,他将向公安局申请重新鉴定。

今年3月27日,四川师范学院舞蹈系学生滕刚将自己同宿舍的芦海清叫到了离寝室一楼梯之隔的学习室内,用他当天买的不锈钢菜刀将芦海清杀害。经法医鉴定,芦海清系头颈离断伤致死,全身50多处刀伤。

3月28日,滕刚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事发15天后,芦海清的骨灰被家人带回白银老家。

滕刚“患有抑郁症,承担部分刑事责任”意味着什么法律后果?被害人家属能否申请重新鉴定?学校方有什么责任?“深读”为此采访了刑诉法专家、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

“承担部分刑事责任”意味着什么法律后果?

张建伟教授对“深读”称,“承担部分刑事责任”意味着该被告人会得到从轻或者减轻的刑事处罚。

《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张教授称,从轻是指在同一个量刑幅度内从轻,比如被告人应该被判处3到7年之间有期徒刑,则在这个幅度内从轻。

减轻指突破一个量刑幅度的下限,在更轻的幅度内量刑。具体是从轻还是减轻,由法院自由裁量。

如果滕刚最终被认定“承担部分刑事责任”,则会被从轻或者减轻判刑,那么,很可能不会像正常故意杀人的被告人那样,被判处死刑。

被害人家属能否申请重新鉴定?

张教授对“深读”称,被害人家属在公安侦查、检察院公诉、法院审判三个阶段,都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146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这里虽然规定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但在被害人死亡的情况下,近家属是可以代为提出的,在实践中也是这么做的。

例如2003年初,湖南省湘潭市发生的黄静案,湘潭市公安局法医检验认为,黄静因身体病变造成死亡。黄静家人认为黄静之死是男友暴力强奸未遂造成,要求重新鉴定。

湖南省公安厅法医检验同样认定被害人属于正当死亡。

死者家属仍然有异议,自行委托鉴定,后南京医科大学鉴定认为,心肺功能衰竭的说法证据不足,黄静是非正常死亡。

一个月后,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也认为不足以确定自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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