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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师大血案嫌疑人被鉴定患抑郁症 承担部分刑责(1)

2016-05-04 13:21:34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5月4日上午,成都龙泉驿公安分局民警,向四川师范大学杀室友事件被害人家属,告知了嫌疑人精神鉴定结果。根据警方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嫌疑人滕刚(化名)的法医精神病学鉴定意见是:患有抑郁症;对其3月27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法晚即时深度#(稿件统筹朱顺忠深度记者冯明文)今天上午,法晚记者从四川警方、死者芦海清的堂哥芦海强处获得消息,有关部门对杀人嫌犯滕某进行的精神鉴定结果已经得出:滕某患有抑郁症,对其2016年3月27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对此,芦海强表示,不接受有关部门给出的精神鉴定结果,会申请对滕某重新精神鉴定。

3月27日深夜,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大一学生芦海清被室友滕某残忍杀害,该案经媒体报道后曾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滕某的母亲曾向媒体表示,滕某在中学时曾两次割腕自杀,第二次险些未能抢救成功,在医院住了半个多月,之后转学,曾经在高中时休学一个学期。滕某的代理律师罗律师也曾向媒体表示,4月初,她在看守所内与滕某进行了第一次会见,并向公安机关申请了精神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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