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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厅长被举报收礼 省纪委是如何使他承认的?(1)

2016-04-15 16:06:29  人民日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山西加大谈话函询力度

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

本报记者姜洁

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工作报告在五条工作体会中,明确提出“监督执纪问责,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惩治,惩是为了治,治是根本。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就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这才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真正的关心和最大的爱护。

如果发现了某个领导干部违纪的问题线索,纪委会怎样处置?在2014年7月之前,中央纪委规定的对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五类处置标准是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调整后改为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去掉了“留存”方式,增加“谈话函询”方式,对线索中反映的带有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的问题及时通过谈话函询方式进行处置。

将“留存”变为“谈话函询”,看上去只是其中一种处置方式的变化,却使得原先许多尘封多年、悬而未决的问题线索得到了处置,通过面对面的交流谈话,让被谈话对象彻底放下心理包袱、打开心扉向组织如实说明情况,尽量避免“小错不纠酿大祸”的情况发生。

2015年以来,山西省纪委加大通过谈话函询处置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力度,对列入谈话函询类的问题线索,在职省管干部以谈话为主,退休省管干部以函询为主。

一年多来,省委书记王儒林带头谈了多人,省委领导已经谈了186人,谈话更是成为省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工作。截至2月29日,已对276名省管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函询,已有处置结果的202人。在省纪委处置的问题线索中,谈话函询类比例由2014年底的1.6%上升至现在的43.9%,暂存类比例由58.7%下降到了2.7%。

唤醒党性、“填坑补课”,防止小错误酿成大问题

“谈话函询绝不是一问就没、一谈就了。”山西省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告诉记者,重要的是通过谈话函询处置问题线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工作要求;这种工作模式,是坚持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具体体现,是强化党员干部党性意识、纪律观念、自律行为,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意识的重要手段和必然过程。不论哪种情况,处置结束后,都将有关资料整卷归档,纳入干部廉洁档案。同时,对谈话发现的问题,该整改的责令被谈话对象及时整改纠正,该批评的及时提出严肃批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在山西省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马葆华看来,谈话函询是实践“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必然要求。过去,线索由案管室统一掌握,按照分工将线索派给各纪检监察室,各室像生产队一样接单干活。增加谈话函询这一处置方式后,与日常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机结合,对问题线索要综合研判、分类处置,对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的问题线索不再像以往那样一“存”了之,而是及时处理,一方面减少了存量,另一方面有利于遏制增量,避免问题日积月累、养痈遗患。

谈话的本身也是唤醒谈话对象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对其“填坑补课”的过程。山西省纪委副书记郝权举例,3月28日下午,他与一名县委书记谈话处置问题线索,谈话中他发现这名县委书记对“两个责任”“四个意识”等要求说不清楚。于是他提醒其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央纪委全会精神,及时帮助其厘清概念,提醒其作为党委一把手所要担负的主体责任,着实让对方出了一把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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