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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十条道路禁电动二轮车 穿行不受处罚(1)

2016-04-07 01:43:20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电动二轮车在长安街逆行。京华时报记者赵思衡摄

电动二轮车在长安街逆行。京华时报记者赵思衡摄


长安街上,一辆电动二轮车拉载大量货物。

长安街上,一辆电动二轮车拉载大量货物。

市交管局日前发布电动车禁行新规:从下周一(4月11日)起,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十条道路除自行车外,禁止电动二轮车等非机动车通行。昨天市交管局 解释称,虽然电动二轮车在部分道路禁行,但可以借助禁行道路穿行。此外,目前市场上存在大量不符合规定的超速、超重电动二轮车,如遇交通事故纠纷,这些电 动二轮车往往会被鉴定为机动车。对此,市交管局解释称,这些超标电动二轮车也必须遵守禁行新规。

昨天下午晚高峰,京华时报记者探访了禁行路段中的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路段,府右街路段,建外大街(国贸桥至建国门桥)等路段,发现电动二轮车超速驾驶、闯红灯、逆行等行驶乱象多。多数电动二轮车主表示,禁行后会选择绕行。

□释疑

  穿行禁行的十条道路不受处罚

根据此次市交管局发布电动二轮车禁行新规,电动二轮车受限的几条大街多集中在长安街、长安街延长线及周边部分道路。这些道路有很多垂直交叉的连接道路,很多电动二轮车骑行者担心,在穿行禁行道路到对面去的时候,会被交警拦截。

那么到底是否可以横穿?昨天市交管局解释称,虽然电动二轮车在部分道路禁行,但可以借助这些禁行道路穿行,交警部门查处的只是在10条大街上通行的电动二轮车,对于从路口经过的电动二轮车不会查处。比如,在东西向的长安街上,电动二轮车可以从南北向横穿长安街。

所有电动二轮车都须遵守新规

交 通事故中,电动二轮车被认定为机动车的案例,已经不在少数。根据相关标准,电动二轮车质量大于40KG,最大时速超过20公里,不具备脚踏骑行功能,应认 定为摩托车,也就是机动车。而根据此次市交管局发布电动二轮车禁行新规,所禁止通行的是非机动车,那么这些超重、超速的电动二轮车,是否也在规定约束范围 内?

对此,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被禁行的电动二轮车既包括质量和行驶速度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二轮车,也包括符合国家标准电动二轮车。同时,市交管局介绍,此次禁行路段都位于城区,这些地段的公共交通系统十分完善,市民可以选择公共交通,不会影响正常出行。

探访

  >>关键词:违章多

  府右街路段

  10分钟8辆电动二轮车违章

昨天下午5点30分,记者在府右街南口看到,10分钟内,共有209辆电动二轮车穿行于长安街和府右街之间,其中5辆是送餐的。其中,有2辆电动二轮车闯红灯穿行路口、3辆电动二轮车直接行驶到了机动车道上、3辆电动二轮车驾驶员骑车带人。

不少电动二轮车司机为了防风在车头加挂了一套棉衣,少数电动二轮车还在车尾加装了一截木板,捆绑货物。

一名送餐员告诉记者,他已听说了4月11日后部分道路禁行除自行车外的非机动车,“送外卖走这比较方便,以后只能绕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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