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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档别墅窗台泡沫做成 质监站被指配合房企造假(图)(2)

2016-02-22 14:13:38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我局工作人员经详细了解和查证,发现原设计变更内容有重大技术参数漏洞,导致施工材料未能达到国家规范规定的使用要求,即材料抗冲击强度未达到要求,我局已在7月30日的联席会议上纠正了失误,明确表态该EPS线条不合格,不能达到合格验收标准,工程必须重改后才能合格验收……我局将对此事督促到位。”

此外,经邱先生申请信息公开,2014年9月18日,浏阳市公安消防大队作出书面回复,其主要内容为:“该项目由浏阳碧桂园公司于2013年3月18日在湖南消防网上进行了消防设计备案,但未被抽中。在网上未查询到该公司对该项目的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信息。”

2014年11月6日,浏阳碧桂园为小区办理了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法制晚报微信公众号:fzwb_52165216)

诉讼 原告:起诉碧桂园要求退房退款并赔偿

由于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邱先生向开发商提出解约退房、索赔经济损失,无果;2015年3月21日,邱先生向浏阳市工商局和消费者委员会投诉,仍无果。

2015年5月8日,邱先生向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浏阳碧桂园退房退款,并按合同约定赔付违约金及其他经济损失。2015年6月15日,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被告:EPS可用于装饰线房屋符合验收条件

对于邱先生所反映的岭誉小区的“泡沫窗台”问题,浏阳碧桂园公司表示,岭誉小区窗台使用的泡沫材料为EPS线条。由于EPS用于装饰性线条,其抗冲击强度并无国家或行业规范规定的强制性标准,因此不存在使用不合格EPS装饰性线条问题。

此外,浏阳碧桂园称岭誉小区已于2013年12月28日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五方验收合格,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验收合格”条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仅是一种行政性管理的备案手续,即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相关文件提交备案,并非最终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才视为“验收合格”。

浏阳碧桂园还称,公司于2014年6月28日通知业主办理交接房手续,业主因自身原因逾期办理交房手续应视为已经交房,因此并不存在逾期交房问题。

插曲 住建局发函称已发竣工验收备案表虚假

诉讼期间,出现了一个逆转性情节:2015年6月8日,浏阳市住建局对浏阳碧桂园作出行政处罚,罚款38000元,认定其在施工过程中使用了系统抗冲击性未达标的不合格EPS装饰线条,在未整改到位的情况下于2015年2月6日组织了该项目竣工验收,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款“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之规定。

2015年6月12日,浏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向浏阳碧桂园出具了《关于声明浏阳碧桂园三号地块别墅2013年12月28日竣工验收备案表无效的通知》。

有关部门为何会给没有达到交房条件的房屋出具手续?

浏阳碧桂园向浏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提交的一份“承诺书”显示,“浏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由浏阳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兴建、浏阳市五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承建的浏阳碧桂园三号地块别墅及多层洋房工程,已经于2014年1月21日组织了节能分部工程及竣工初验工作,由于我公司集团总部部署的目标考核节点在2013年12月28日,为配合总部完成产值要求,我公司特申请将该工程备案日期提前。由此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共同承诺该备案表只作为建设单位总部目标考核用,不用于房屋销售及办理其余证照,并承诺在2014年3月15日前完成浏阳碧桂园三号地块的所有与备案有关的手续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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