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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改革10条干货:份钱可协商 专车门槛提高(2)

2015-10-11 07:08:18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需要指出的是,近日出台的“上海版”的专车办法比较宽松,私家车在上海参与专车运营,车辆性质不要求从“非营运车辆”改登记为“营运车辆”。

五、私家车不能接入专车平台

【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为符合条件的车辆发放类型为预约出租汽车的《道路运输证》。

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为乘客和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运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或拼车名义提供运营服务。

【解读】根据这条规定,如果私家车车辆性质没有更改为出租客运,并取得《道路运输证》,那么将无法接入专车平台。

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副司长魏东10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接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无论是车辆还是驾驶员都有一系列的要求,其中关于车辆的要求是要具有营运性资格的车辆,所以这方面目前规定是比较明确的。

六、专车司机需持证上岗 驾龄需3年以上

【规定】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等违法犯罪记录;(二)取得公安部门出具的无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对符合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驾驶员,由驾驶员提出申请,按规定经考核合格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类别为预约出租汽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解读】根据上述规定,成为一名专车司机的条件要求比较高,不仅要有3年以上驾龄,还要去公安部门开具无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且需要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七、运价不能低于成本价 奖励促销需提前10天公告

【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合理确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不得有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运营服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实行市场奖励、促销等行为应当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并提前10日将奖励、促销方案向社会公告。

【解读】运价不能低于成本价,需要提前10天向社会公告,这意味着以后专车平台可能不能再任性“烧钱”,专车代金券可能会越来越少,乘客享受的优惠幅度也可能会变小。

八、专车不得巡游揽客 最高罚款2000元

【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巡游揽客。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驾驶车辆巡游揽客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解读】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副司长魏东表示,对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它不同于巡游出租汽车方式,不能够采取“扫马路”的方式,即不能通过巡游的方式来揽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来提供,这是两者之间的一个很重要的差别。

九、专车不能用多个平台接单 最高罚3万

【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同时接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

违反本规定,车辆所有人将车辆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或同时接入两个及两个以上网络服务平台的、驾驶员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解读】这意味着,一辆专车只能在一个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此前一辆车注册同时注册滴滴、Uber多个网络平台的情况,将会被禁止。

十、专车平台服务器设在大陆 信息随时备查

【规定】申请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要具备开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大陆。‘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留存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驾驶员真实身份及联系方式,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记录驾驶员、约车人在互联网平台内发布的信息内容、用户账号、手机号码、登录日志等数据并备份,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解读】外界分析,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大陆,这也是为了保护信息安全。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外资的Uber近期已经对外宣布在上海自贸区成立中国本土公司,而其运营服务器也于今年初就转到中国大陆。(完)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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