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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当选为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2017-03-13 09:57:17  央视网    参与评论()人

今天上午,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闭幕式,梁振英被增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

梁振英当选为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个人简历

1954年8月12日生于香港,祖籍山东威海。

1974年获香港理工学院建筑测量系高级文凭。

1977年布里斯托理工学院毕业,获测量及物业管理学学士学位。

1977年返港加入仲量行担任实习测量师,同年开始到深圳、广州、北京等地当义工教学。

梁振英1980年加入促进现代化专业人士协会,先后任秘书长,会长。

1982年成为仲量行合伙人。

1985年加入基本法咨询委员会。

1988年被选为香港十大杰出青年之一。

1989年与罗德丞、简福饴等发起成立新香港联盟,成为主要领导人之一。

1992年被聘为香港事务顾问。

1993年创办梁振英测量师行。3月,被国务院港澳办及新华社香港分社聘为港事顾问。7月2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委会宣告成立,后担任预委会政务小组港方组长。

1995年底,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成立,出任筹委会副主任。

1996年12月21日,当选为香港特区临时立法会议员。

1997年7月至2011年9月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

1999年7月至2011年9月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召集人。

2000年透过互换股份,与英国DTZ及新加坡的戴玉祥产业咨询公司合并,梁振英测量师行易名为戴德梁行。

2001年梁振英及其他专业人士成立香港专业联盟,并且担任主席,以推广香港的专业服务。

2002年7月任特区政府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并任行政会议召集人)。

2006年再次透过互换股份,使梁持有控股公司的股份增至4.61%,成为戴德梁行控股公司第大股东及最大的个人股东,首度晋身集团董事局。

2007年起他由戴德梁行北亚区主席升任为亚太区主席。

2007年6月25日被任命为特区政府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并任行政会议召集人),任期从2007年7月1日开始。

2011年9月9日,梁振英表明,自己正为特首选举作备选工程,并且一旦宣布参选特首,辞去行政会议召集人一职。

2011年10月辞去行政会议职务。

2012年3月25日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第七次全体会议,决定任命梁振英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

此外,他曾任香港特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执委、秘书长,港事顾问,香港特区筹委会预委会委员兼政务小组组长,香港特区筹委会副主任委员,临时立法会议员等职。

为第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

1999年获香港特区政府金紫荆星章。

2011年获香港特别行政区颁发大紫荆勋章。

2012年7月1日,香港会展中心宣誓就职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

(责任编辑:都基强 CN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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