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要牢牢把握这一总目标,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不断丰富和发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实践经验和重要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完善科技管理体制。必须牢牢把握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加强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新型举国体制,保障科技体制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坚持“四个面向”,强化科技支撑高质量发展、保障高水平安全的制度保障。必须加强科技创新全领域布局、全链条部署,健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体制机制,全面增强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奠定制度基础。三是坚持系统观念,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必须围绕构建高效、协同、开放的国家创新体系,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加强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改革发展的良性互动。四是坚持以人为本,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必须以激发各类创新主体和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制度环境,激发人才第一资源活力动力。
全面落实党中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重要任务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明确到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的战略目标。《决定》面向2035年基本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作出系统部署。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四个面向”,充分认识科技创新的战略先导地位和根本支撑作用,构建适应引领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新型举国体制,构建适应科技强国建设要求的国家创新体系,推进国家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