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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辨识非法集资与合同诈骗!(3)

如何预防传销犯罪?

1、永远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传销公司最常用的话就是让你在消费的同时赚钱,切记不可贪心;

2、不见兔子不撒鹰,所有传销公司都是为了一个钱字,在转钱之前一定要想清楚为什么给他钱;

3、不要感情用事,传销组织一般都是熟人,熟人找熟人,不要因为抹不开情面,最后伤害了自己;

4、投钱之前一定要审核公司的资质,了解公司的信用,可以从其营业地的工商部门查询。

涉众型经济犯罪之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洗手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其具有以下四个条件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同时还有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也就是说在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公司做业务员的人员,也有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共同犯罪,被依法追究法律刑事责任。

如何辨识非法集资与合同诈骗!

典型案例

2024年1月,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侦破一起涉众领域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查明:2022年2月初,陕西蒲城县人樊某某、王某某受主犯郭某某指派来到富县宣传“C-计划”,并迅速成立组织架构,注册固定公司,依托传统文化、尊老养老等题材,以产品投资周期短,回报高,托管式运营,操作简单方便,60日强制回本等口号大肆宣传“C-计划”投资项目,不断吸收会员,等到返利还本时,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脱,造成辖区二十余名被害人经济损失150余万元的违法犯罪事实。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惯用套路

第一步:画饼

如何辨识非法集资与合同诈骗!

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致富”神话。高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一开始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来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第二步:造势

如何辨识非法集资与合同诈骗!

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非法集资人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现场观摩会、体验日活动、知识讲座等;组织集体旅游、考察等,赠送米面油、话费等小礼品;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政府批文”;公布一些领导视察影视资料,公司领导与政府官员、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动选在政府会议中心、礼堂进行,其场面之大、规格之高极具欺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