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北京平安里西大街。随着红绸飘下,一个具有创制意义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
几天后,贵州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王晓光落马。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通报措辞中,以往的“接受组织审查”首次变更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字词之变背后,是反腐败领域体制机制的重大变革。
彼时,我国反腐败斗争形成压倒性态势,但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国监察体制机制与现实工作需求相比,存在监察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等不适应问题。
问题所指,改革所向。
2016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整合监察力量,健全国家监察组织架构”。
经过地方试点,国家监察委员会整合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最高检查处贪污贿赂等相关职责,成为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改革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深化。全面深化改革,本质上就是一个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
剑指“和平积弊”,国防和军队建设改革将能打胜仗作为改革的逻辑起点和核心指向,人民军队体制一新、结构一新、格局一新、面貌一新;
拒绝以“帽”取人,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让各方面人才各得其所、尽展其长;
应对“三农”难题,提出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思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改革的春风再次吹绿希望的田野……
守护“国之本”,坚持法治思维,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通过!”
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第二年,庄严的人民大会堂再次见证历史性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