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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 全面发展协商民主(7)

三是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要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积极围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要决策部署情况开展民主监督。

四是坚持和完善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人民政协要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更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五是广泛凝聚人心和力量。人民政协要发挥统一战线组织功能,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汇聚起实现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六是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履职尽责。人民政协要以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为履职方向,以促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大局,瞄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问题,深入协商集中议政,强化监督助推落实。

七是坚持人民政协为人民。人民政协要把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进民生改善作为重要着力点,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愿望,抓住民生领域实际问题做好工作,协助党和政府增进人民福祉。

八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履职能力建设。人民政协要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增强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要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委员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