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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 全面发展协商民主(4)

(2014年9月21日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我们能够实行和发展协商民主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国家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其一切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其一切工作部署和工作安排,都应该来自人民,都应该为人民利益而制定和实施。在这个大政治前提下,我们应该也能够广泛听取人民内部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中国共产党统一领导下,通过多种形式的协商,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广泛接受批评和监督,可以广泛达成决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识,有效克服党派和利益集团为自己的利益相互竞争甚至相互倾轧的弊端;可以广泛畅通各种利益要求和诉求进入决策程序的渠道,有效克服不同政治力量为了维护和争取自己的利益固执己见、排斥异己的弊端;可以广泛形成发现和改正失误和错误的机制,有效克服决策中情况不明、自以为是的弊端;可以广泛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机制,有效克服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中无法表达、难以参与的弊端;可以广泛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有效克服各项政策和工作共识不高、无以落实的弊端。这就是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所在。

(2014年9月21日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我国有根、有源、有生命力,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对这个基本定性,我们要深刻理解,进一步凝聚共识,更好推进这项制度建设。我们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就是要通过商量出办法、出共识、出感情、出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