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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解读|做好涉外法治工作 总书记首提两个重要概念(3)

以涉外法治领域《反外国制裁法》的出台为例。针对近些年某些西方国家出于政治操弄需要和意识形态偏见,编造各种借口对中国进行造谣污蔑和遏制打压,甚至实施所谓的“制裁”,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较短的时间里,起草、审议并通过了《反外国制裁法》,充实了我国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的法律“工具箱”。

与某些西方国家惯用的“单边制裁”等霸凌做法不同,《反外国制裁法》最引人注目的在于一个“反”字,也就是其反制属性,而非主动制裁。

霍政欣对此表示:“《反外国制裁法》的出台体现的正是中国传统哲学智慧——‘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我们并不主动进行制裁,但是当外国侵犯我国主权、违反国际法对我国进行干涉,我们就可以采取反制措施。《反外国制裁法》就是一部非常典型的借鉴和吸收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现代立法。”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李庆明认为:“每个国家都有权维护自己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在自己的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遭受侵犯的时候,做出回应,这是人之常情,也是正当行为,符合国际法。”

中国成功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发展中国家走向法治现代化提供了全新选择,充分证明世界上并不存在定于一尊的法治模式,各国完全可以走出自己的法治道路,我们有底气坚定法治自信。

“中国没有照搬西方法治的制度体系、制度架构和制度机制,但是中国的法制符合中国国情,更好地服务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满足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中国之治的法治体系是适合中国的,并且产生了非常好的效果。”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常务副院长姚泽金教授这样分析总结。

此次集体学习中,总书记要求“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彰显我国法治大国、文明大国形象”"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只有坚定法治自信,才能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变形、不走样,才能在各种噪音、杂音中保持“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的战略定力。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