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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解读|做好涉外法治工作 总书记首提两个重要概念(2)

作为涉外法治之基,涉外法律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构建起完善的涉外法制规则体系,才能更好地统筹推进涉外法治工作。”霍政欣表示。

近年来,从制定实施《外商投资法》《反外国制裁法》,到今年通过的《对外关系法》《外国国家豁免法》,再到《民事诉讼法》涉外编的修订,我国不断加强涉外法律制度建设,对推动涉外法治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必须看到,在更好地维护中国和中国公民的海外利益,特别是在反干涉、反制裁、反单边制裁和反长臂管辖方面,我国涉外法律制度还有短板,需要不断完善和加强。对此,总书记在主持此次集体学习时说,要坚持立法先行、立改废释并举,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

与此同时,在此次以“加强涉外法制建设”为主题的集体学习中,总书记还首次提出坚定法治自信。这不仅彰显了总书记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战略定力,也再次说明了总书记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高度自信。

“中华法系源远流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丰富法治思想和深邃政治智慧,是中华文化的瑰宝。”主持此次集体学习时,总书记明确表示,要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激发起蓬勃生机。

回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历程,我们党之所以能领导人民取得法治建设重大成就,根本在于我们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基本原理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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