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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产教融合培养更高质量人才(2)

推动形成头雁效应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深化产教融合的政策文件,逐渐形成独具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范式。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在加速转型升级,对于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特别是产教融合“合而不深”问题亟待破解。

面对现实发展需求,《方案》把培育遴选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在重点行业深度推进产教融合、培育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作为推动职业教育与制造业市场需求有效契合的重点任务,创新搭建产教融合平台载体,接续推进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将产教融合进一步引向深入。

一方面,明确了建设主体的量化目标,启动遴选第二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和第二批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提出“到2025年,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达到50个左右”“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打造一批高水平产教融合行业协会和促进会”,充分发挥城市承载、行业聚合、企业主体的作用,促进教育、产业要素集聚融合。

另一方面,强调了体制机制的政策保障,提出“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健全完善,各类资金渠道对职业教育投入稳步提升”,最终通过三年赋能提升行动,逐步形成产业需求更好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目前,产教融合存在“校热企冷”问题,部分校企合作仅停留在协议层面或劳务用工层面,一些职业学校在课程体系、教学方式、实习实训等方面不适应科技创新和产业技术研发的实际需求,导致学生职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与企业需求脱节。一些企业受资金、土地等办学投入成本的条件约束,没有深入参与到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