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草案)》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这是时隔8年继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修改立法法的决定之后,该法又一次进行的重要修改。
立法法是规范国家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动、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的基本法律。作为“管法的法”,本轮立法法的修改有哪些重要看点?将对国家治理产生哪些影响?
看点一:完善指导思想和原则,形成科学完备、统一权威的法律规范体系
立法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怎么办?法律规定之间不一致、不协调、不适应如何解决?修正草案明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通过制定、修改、废止、解释法律和编纂法典等多种形式,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当前立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全国人大代表、四川成都市政协副主席里赞认为,修正草案着眼于提升立法质量,对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提出更高要求。
对此,修正草案规定了诸多具体措施。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专项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由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编制立法技术规范。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达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子程表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兼顾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建议进一步完善立法听证会制度,增加听取利益相关方和行政相对人代表的意见,推广完善法工委发言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