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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印发《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到2025年初步建成数字乡村标准体系

记者今天从中央网信办获悉,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了《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据了解,数字乡村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标准化在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中发挥着引领性、支撑性作用。加强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对于推动解决当前数字乡村领域基础设施、农机装备、信息系统、数据资源难于互联互通等问题,全面支撑乡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数字化转型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明确提出要“强化标准引领,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加强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也作出了具体部署安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导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内数字乡村标准化工作,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提出了数字乡村标准体系框架,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建设路径,进一步优化标准规划布局,突出标准有效供给,强化标准应用实施,为标准化建设引领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保障。

《指南》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数字乡村标准化工作目标:到2025年,初步建成数字乡村标准体系。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步伐加快,基本满足数字乡村建设需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应用多点突破,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研究同步实施,打造一批标准应用试点,形成标准支撑和引领数字乡村发展的良好局面。

《指南》提出了数字乡村标准体系框架,包括7个部分内容。一是基础与通用标准,具体包括术语、参考架构、评价模型等方面标准。二是数字基础设施标准,具体包括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农业农村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等方面标准。三是农业农村数据标准,具体包括涉农数据资源、数据治理、数据服务等方面标准。四是农业信息化标准,具体包括农业生产信息化、经营信息化、管理信息化、服务信息化等方面标准。五是乡村数字化标准,具体包括乡村产业数字化、文化数字化、治理数字化、公共服务数字化、环境监测数字化等方面标准。六是建设与管理标准,具体包括数字乡村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标准。七是安全与保障标准,具体包括数字乡村安全管理、技术应用安全、数据安全等方面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