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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使用地图 一点都不能错(2)

然而,随着各类地图使用量的增加,错绘国界线、漏绘我国重要岛屿等“问题地图”时有出现,部分地图登载了不宜公开甚至涉密的内容,损害了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共发现1.8万张互联网“问题地图”。

自然资源部地理信息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互联网时代,“问题地图”一旦出现,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影响大,在严肃查处的同时,只有不断加大标准地图有效供给,才能更好满足公众需求,遏制“问题地图”出现。同时,发布标准地图,提供权威、准确的公益性地图服务,有助于提升公众识别“问题地图”能力,提升全民的国家版图意识。

标准地图依据中国和世界各国国界线画法标准编制而成,可用于新闻宣传用图、书刊报纸插图、广告展示背景图、工艺品设计底图等,也可作为编制公开版地图的参考底图。社会公众可以免费浏览、下载标准地图,直接使用标准地图时需要标注审图号。参考地图是根据地图内容的系统性、实用性、现势性等特点,由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列入标准地图服务系统中。

截至目前,自然资源部标准地图服务系统可提供359幅标准地图、4套自助制图底图、803幅参考地图。各省级地区均已开通标准地图服务,共提供9860幅标准地图,全国共提供标准地图、参考地图11022幅。

地图管理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对地图的监管和日常巡查力度不断增强

目前,用户可通过自然资源部官方网站和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的标准地图服务系统免费浏览、下载标准地图,在线自助制作个性化地图。对地图内容编辑(包括放大、缩小和裁切)改动的,公开使用前需要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自助制图生成的地图,公开使用前需要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此外,也可以购买标注审图号的正规地图产品,或者向具备地图编制资质的测绘单位定制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