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亮剑,保护英烈名誉荣誉
2021年2月,在卫国戍边官兵誓死捍卫国土的事迹被报道后,仇某(微博账号“辣笔小球”)在微博发布言论,歪曲事实,诋毁、贬损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江苏南京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仇某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仇某成为我国首个适用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罪名的犯罪嫌疑人,最终受到法律惩处。
2021年7月,李某在新疆皮山县赛图拉镇康西瓦烈士陵园内踩踏陵园石碑底座拍照,又到陈祥榕烈士墓前,用手比作“手枪”状对着烈士墓碑摆拍,并先后两次在网络发布,造成恶劣影响。李某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判处李某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在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2021年10月,罗某针对长津湖战役中的“冰雕连”发表不当言论,引发网友众怒。海南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对其进行刑事拘留。近日,罗某涉嫌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已公开开庭审理。
去年,这3起涉及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案件,均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今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最高法和最高检工作报告提及上述案件,再次引发公众共鸣。最高法工作报告指出,审理侵害英烈名誉荣誉、亵渎英雄墓碑等案件,让侮辱烈士的人受到制裁,让戍边英雄的丰碑永远高高耸立。最高检工作报告则提到以法治维护英烈权益、捍卫英烈荣光。据最高检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介绍,2019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犯罪嫌疑人12人;共起诉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被告人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