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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长制——压实保护责任 提升耕地质量(2)

“十四五”时期,推动田长制落地生根,应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牢记“国之大者”,让各级田长成为联结农民和土地的重要纽带。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明确保护耕地的重要性、必要性,党政同责要真正见效,确保稳产保供,确保农业农村稳定发展。还要加强对保护耕地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耕地保护的重要意义,营造耕地保护的良好氛围。

明确责任落实,压实耕地保护属地监管责任。在田长制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实现多级联动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责任地块和责任网格。各级责任人要明晰自己的责任范围,充分调动村民自主管理农田的积极性,做到有困难要负责,有问题要追责。建立巡田制度,明确巡田责任、方式、频次等要求,推动各级田长及时掌握责任区域农田保护利用情况。各级田长要定期督查高标准农田管护运行情况,建立与基层执法监察联动巡查机制,对管护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维修、早整改”,切实有效维护高标准农田设施。

强化科技支撑,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探测等技术手段,对辖区内违法占地、耕地保护情况进行适时监测监管,第一时间向基层推送最新遥感影像。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加强耕地保护信息化建设,对耕地现状、耕地开发复垦、耕地占补、违法占用及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全程在线监督管理。

加强执法力度,落实落细各项执法制度。各级责任单位要将耕地保护利用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科学制定田长制实施方案,明确法律责任,强化保护利用责任机制、质量评价机制、奖惩机制,按照有关法律严格执行土地使用规定,对违规占用耕地的情况进行依法查处。

项目团队:光明日报记者张胜、王斯敏、常河、赵秋丽、冯帆、王胜昔、胡晓军光明日报通讯员王文、郑玉、郑兆雷、穆文涵、彭建兵

《光明日报》(2022年02月23日07版)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