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点评】
作者:崔宝敏(山东财经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执行院长、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田长制是新时代保护耕地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制度探索。近年来,全国多地推行建立田长制,以分级联动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压实耕地保护责任。
田长制实行四级联动机制,责任明确。截至2021年年底,北京市已全面建立市、区、乡镇、村四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基本形成相关配套制度,基本确立耕地保护工作格局。黑龙江省建立省、市、县、乡、村和网格、户“5+2”七级田长制,将黑土地保护责任落实到人头、部门、网格。
田长制建立清单管理制度,数据可控。广西、安徽等地分别建立耕地种植情况动态监测制度和清单管理制度,既能实现数据实时管理,又能做到离任交清单、接任接清单。海南省组织开发了“海南省田长制巡查管理信息系统”,作为落实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工作平台,进一步提高耕地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田长制落实考核激励机制,奖惩分明。黑龙江省建立奖惩机制,对于在黑土地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山东省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纳入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进行考核。
实践证明,田长制在贯彻落实耕地保护中具有独特优势。一是采用大数据技术,有利于精准提高耕地保护能力。各级自然资源规划和农业农村部门采取永久性基本农田数据库共享机制,可以适时有效地解决谁保护、谁种植、如何种植的问题。二是整合现有队伍,将耕地管理与村庄治理相融合。依靠现有的护林员和水资源管理员等队伍,实现村级耕地的日常巡查,达到田长、湖长、河长等多“长”合一。三是启用数字网格化系统,主动提高管理水平,有效弥补人力巡查监测不够充分的短板。四是创新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基本确立耕地保护工作格局。多措并举,健全配套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保持耕地数量总体稳定,合理布局永久基本农田,明显提升耕地质量和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