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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深化改革”,习近平再访三明这样“解题”(3)

答好“林权制度改革”之题,三明由群众首创,摸着石头过河、不断实践,从创新中拓路径、从改革中找答案。

这是一场意义深远的改革——

1998年,洪田村明晰集体林权、改革山林产权,率先实践“分山到户”的改革创新,成为中国林改的“小岗村”。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从山下转向山上”,2002年,时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省长的习近平同志如是说,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给予特别关注。自此,福建在全国率先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改”的“星星之火”开始向全国蔓延开来。

这是一场不断深化的改革——

2013年,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吹响,三明再次先行先试。近年来,从分离“承包经营权”到让林地“变现”、再到“林票制度改革”,改革步步深化,获得感步步提升。

耕者有其田,务林有其山。如今,这项被誉为我国农村第三次土地革命的改革已将27亿亩山林承包到户,为5亿农民带来福祉。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三明人通过以“改”解题,点绿成“金”,打通了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三明是重要策源地”,2021年3月23日下午,在福建三明考察调研的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沙县这些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积极探索,习近平表示肯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三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很有意义,要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力争实现新的突破。

“特色产业改革”之题——因地制宜推动富民特色产业发展

如何“深化改革”,习近平再访三明这样“解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