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随笔】
作者:陈际(媒体评论员)
2月25日召开的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标志着中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在这次总结表彰大会上,一些多年来扎根脱贫攻坚事业的平台型企业获得表彰,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这些平台型企业的获奖,是对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助力脱贫攻坚事业的高度肯定。在下一步的乡村振兴事业中,平台型企业、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仍然要积极发挥作用,以早日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
平台型企业是新业态和数字经济的标识性实体,以数字技术创新企业组织管理方式,重新组合和重构了经济活动参与方的联结方式,由此推动了生产要素的优化重组,激发出新的社会生产力。一面是新的经济形态,一面是贫困地区相对落后的生产方式,经过脱贫攻坚事业的“中介”,不仅产生了联系,而且以更加便捷、更加有效的方式,使新经济形态带动相对落后生产方式迅速摆脱了困境。
平台型企业的优势在于其以大数据技术为依托,将市场各方以“最短路径”直接关联起来,由此节约了交易成本,极大地提高了生产和市场效率。而贫困地区以及贫困连片地区大多处于偏远地区,除了自然条件恶劣之外,“受穷”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被排除在市场交易关系之外。空间的阻隔,使得贫困地区的市场供需信号难以得到及时反馈,从而有效指导下一步的生产活动。而平台型企业,恰恰较好地弥补了这一劣势。
实际上,从脱贫攻坚的实践以及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获奖的平台型企业的运营看,其在脱贫攻坚中所起的作用还不仅限于将贫困地区及其贫困主体纳入市场网络,或是为贫困地区和贫困主体提供直播带货机会等平台“功能”,更是以新业态的出现和发展以及企业本身组织管理原则与扶贫脱贫等社会政策的结合,直接带动和促进扶贫脱贫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