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治之端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布局,大刀阔斧推进法治领域改革,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编纂民法典、制定国家安全法、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纠正一批重大冤假错案件、依法惩治腐败犯罪……一系列重大法治改革不断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向新高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形势严峻复杂,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离不开法治的护航,更加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保障作用。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我们要继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做到“十一个坚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我们要学深悟透、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目标,精准把握,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新成果,在新起点上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