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育。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效果,开展电商专家下乡活动。依托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立农村电商人才培养载体及师资、标准、认证体系,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层次人才培训。
(八)培育乡村工匠。挖掘培养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通过设立名师工作室、大师传习所等,传承发展传统技艺。鼓励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开展传统技艺传承人教育。在传统技艺人才聚集地设立工作站,开展研习培训、示范引导、品牌培育。支持鼓励传统技艺人才创办特色企业,带动发展乡村特色手工业。
(九)打造农民工劳务输出品牌。实施劳务输出品牌计划,围绕地方特色劳务群体,建立技能培训体系和评价体系,完善创业扶持、品牌培育政策,通过完善行业标准、建设专家工作室、邀请专家授课、举办技能比赛等途径,普遍提升从业者职业技能,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培育一批叫得响的农民工劳务输出品牌。
四、加快培养乡村公共服务人才
(十)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继续实施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和银龄讲学计划。加大乡村骨干教师培养力度,精准培养本土化优秀教师。改革完善“国培计划”,深入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健全乡村教师发展体系。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职称评审可按规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可不受所在学校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十一)加强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服务人口1‰左右的比例,以县为单位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允许编制在县域内统筹使用,用好用足空余编制。推进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情况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招聘条件,对急需紧缺卫生健康专业人才可以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应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深入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支持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在职或退休医师到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开办乡村诊所,充实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完善乡村基层卫生健康人才激励机制,落实职称晋升和倾斜政策,优化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设置,按照政策合理核定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优化乡村基层卫生健康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加强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助,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待遇,做好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深入推进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引导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鼓励免费定向培养一批源于本乡本土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多途径培养培训乡村卫生健康工作队伍,改善乡村卫生服务和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