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华龙一号”示范工程——中核集团福清核电6号机组完成冷态性能试验。“华龙一号”是我国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技术,设计寿命为60年,在安全性上满足国际最高安全标准要求。(无人机照片)新华社发
随着创新的持续发展并向经济社会生活全面渗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也早已不限于科技创新领域。
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习近平主席曾在主旨演讲中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维护内外资企业合法权益的需要,更是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创新成果的转化运用、良好营商环境的营造、国际交往的顺利开展、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无不需要知识产权制度保驾护航。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刚需”,国际贸易的“标配”。
毫无疑问,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具有全局性影响的重要举措,全社会共同提升认识,才能更好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开展。
知识产权工作有何“更高要求”?
“当前,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
文章中,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标注了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历史坐标。
一方面,“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行动、规划,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力度不断加强。截至2020年底,国内(不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有效量达221.3万件,有效注册商标量突破3000万件。2019年全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达11.46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