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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新规征求意见 网络小贷行业将迎来变局(4)

监管新规征求意见 网络小贷行业将迎来变局(4)
2020-12-01 23:03:39 中国青年网

“网络小贷公司未来只能做供应链末端的分销商,100万元以上的供应链金融贷款业务可能通过助贷的方式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放款。”孙扬认为,征求意见稿通过限制放贷的资金额度,进一步使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向低收入个人、小微企业开展借款业务,回归“普惠金融”的本质。

此外,对于单笔联合贷款,征求意见稿要求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在孙扬看来,网络小贷公司虽然有资本金,但放贷主要靠银行提供的资金,在一些场景的联合贷款中,有的头部小贷公司出资比例仅为1%,现在提升联合贷款的金额将进一步提升企业对风控的重视程度,会推动其做好风控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要求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或控股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禁止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股权。

现在有的互联网巨头控股的小额贷款公司不止一家,按照这一要求,需要关闭手里多余的公司,或者稀释股份由控股变参股,但这也相应地会降低互联网贷款的业务量。

在孙扬看来,禁止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股权的要求,将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股权做穿透式监管。未来,无论是地方监管部门还是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都将重点监控小贷公司的股权结构。

因此,有行业人士担忧,对网络小贷业务开展的一系列要求势必会影响到一些企业的估值和上市。在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大智看来,征求意见稿中的要求对头部平台的影响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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