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严格质量管控、确保数据真实可靠的国土三调持续推进,将全面摸清各地自然资源真实本底情况,为建立系统完整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奠定坚实基础。”李宏伟表示。
针对部分自然资源分类、调查评价标准不统一,家底不清甚至交叉重叠等问题,2019年,自然资源部在系统梳理、整合原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理信息、城乡规划等统计调查制度的基础上,出台《自然资源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及土地、矿产、海洋等八套专业统计调查制度。
李宏伟认为,未来,切实做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等基础性工作,应以落实产权主体为关键,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系。比如,在明确自然资源产权主体权责利方面,“设定与中央、地方各级政府以及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相应的收益、止损、补偿等权责,根据自然资源管理目的,平等保护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合法权益。实行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做好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制度”。同时,要尊重市场规律,促进市场竞争,完善交易市场和评估评价与竞价机制,建立完善自然资源定价机制及明确、稳定、受法律保护的产权利益分享规则。
加快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制度也是重要方面。她说:“要建立自然资源、档案管理制度,全面动态掌握自然资源家底。在充分利用已有数据资料基础上,查漏补缺,将需要补充调查的数据资料及需求纳入全覆盖的调查中,如国土三调、年度变更调查,实现多调合一、一调多用。”
“还要完善统一确权登记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加强产权登记信息应用。”李宏伟认为,要明确自然资源分类以及物理边界,充分考虑自然资源的整体性和依附性,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及派生的其他权利边界和主体。创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形式,升级改造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库及配套数据库管理、登记信息、信息分析、数据共享服务及社会化服务系统,为健全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系搭建管理服务平台。(光明日报记者杨舒)
《光明日报》(2020年11月30日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