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设为书签Ctrl+D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
军事APP
当前位置:新闻 > 政务新闻 >

新发展阶段的法治航标(2)

新发展阶段的法治航标(2)
2020-11-20 11:01:08 光明日报

纵观人类法治发展历程,法治建设与现代化建设都是相互支撑、互为表里的。政治学上有一个著名的“亨廷顿悖论”,即现代性是稳定的,而现代化的过程是不稳定的。揆诸各国现代化过程,可以发现,成功者都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法治等方面的系统化、一体化的成功,其中“多项全能”多,“单打冠军”少。改革开放以来,党领导全国人民取得举世瞩目的经济发展奇迹和社会稳定奇迹,正充分说明,全面依法治国既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部分,也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

坚持顶层设计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理论指导和改革探索相统一,坚持问题导向和整体布局相衔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特点。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召开,是贯彻党的十九大“深化依法治国实践”部署的体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又提出了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目标,这也意味着我国法治将进入到更具体细致的实施和操作阶段,法治建设在党和国家大局中成为更经常、更重要的工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宏阔视野,从关系党的前途命运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全局高度认识法治、定位法治、布局法治、推进法治、厉行法治。全面依法治国进入新发展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必须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科学理论的指导,贴近中国实际,使思想、理论、制度和实践更加深入结合,发生“化学反应”,提升法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加速演进期。全面依法治国新发展阶段,要统筹考虑国际国内形势、法治建设进程和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协同。我们要不断完善顶层设计,聚焦法律制度的空白点和冲突点,加快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不断创新和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更好地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光明日报》(2020年11月20日04版)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关键词: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