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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展阶段的法治航标

新发展阶段的法治航标
2020-11-20 11:01:08 光明日报

【光明论坛】

作者:支振锋(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法治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出了一系列新设计新规划新部署,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进行研究,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又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

正是在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应运而生。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基,回答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法治保障的时代之问,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趋于成熟和完善的新坐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新发展阶段的重要里程碑。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一个坚持”,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事业的指南。从新中国成立时的鸣笛起锚,到改革开放后的扬帆远航,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劈波斩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更加坚定、理论更加完善、制度更加完备、文化更加自信。顶层设计主体工程建成,制度机构四梁八柱俱备,全面依法治国事业进入新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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