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峰(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
社会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方面。高水平的社会建设能为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昌明、生态优化提供重要支撑。人民生活品质是反映社会建设水平的重要指标。面向“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会建设水平”,并提出“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这是对增进民生福祉、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出的明确要求,我们必须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重中之重,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提高社会建设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
社会建设水平涉及人民群众对包括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社会治理等社会发展领域方方面面的体验和感受,也是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衡量指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综合国力增强,我国社会建设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编制的人类发展指数,中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从1990年“低人类发展水平”跃升到如今“高人类发展水平”的国家。“十三五”时期,我国5575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城镇新增就业超过6000万人,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超过13亿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近十亿人,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同时应该看到,当前我国社会发展也面临一系列新任务、新挑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我国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互联网深刻改变人类交往方式,社会观念、社会心理、社会行为发生深刻变化。‘十四五’时期如何适应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社会行为方式、社会心理等深刻变化,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健全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保体系,强化公共卫生和疾控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加强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都需要认真研究并作出工作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