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方案》确定的六大领域,《清单》提出40条授权事项,其中有一半以上需要突破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涉及近百项具体法律法规和政策条款的调整,具有很强的创新性、突破性。深圳有望借力综合改革试点,在要素配置、营商环境、科技创新体制、对外开放和公共服务体制方面先行先试,策划战略战役性改革,多推动创造型、引领型改革,在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方面补短板、锻长板、搭跳板,进而打造更高水平创新驱动发展样板。
一是补齐发展空间受限和基础研究资源相对不足的短板。随着经济体量不断增加、创新能力的持续提升,深圳面临的城市发展空间受限、基础资源布局不足方面的困扰也愈发突出。《方案》和《清单》把要素市场化配置和科技创新体制作为重要方面,明确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开展土地二级市场预告登记转让制度试点,并支持深圳探索完善大科学计划管理体制、优化科研机构技术转移机制、扩大企业博士后站办学自主权,这将为深圳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汇聚更多高水平研发和高科技成果提供契机。
二是锻造营商环境优化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的长板。处于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深圳,一直是我国营商环境最优、开放水平最高的城市之一。但受限于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深圳难以进一步对接国际并探索创立更高标准规则。《方案》和《清单》把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扩大开放作为重要方面,围绕标准组织落地和监管、破产制度创新和试水、扩大特区立法空间等明确授权,突出对外合作中法律、金融、航运的多层次对接,明确放宽公共服务方面的市场准入。这不仅会大幅优化深圳宜居宜业水平,还将推动在更多服务业领域引入和对接国际标准,为推动制造业创新生态升级提供重要的现代服务业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