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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税制改革阶段性“成绩单”:多领域并进、新突破不断(2)

“十三五”税制改革阶段性“成绩单”:多领域并进、新突破不断(2)
2020-10-22 13:49:22 央广网

每一轮税制改革都涉及大规模数据转换、流程重构、宣传辅导。“成绩单”显示,随着改革铺开,税制结构进一步优化,直接税比重已经从2015年的32.4%提高到2019年的34%。具体如何解读?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解释,“直接税”和“间接税”的概念相对。直接税是指税负不能转嫁,由纳税人直接负担。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都属于直接税,流转税中的增值税则属于间接税。直接税比重提高,带来的最直接效果在于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

李旭红说:“比如有老百姓工资收入是2万元,要交一定的税,那么所得就会减少了。收入越高的人,可能交的直接税就越多;收入越低的人,交的直接税就越少。流转税就不一定能达到这个效果。比如买个面包要交多少增值税,大家都是一样的。我们一般认为,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越高,越追求公平税制,那么,公平税制的重要一部分就是通过税收来调节收入分配。”

税制改革迈开步子,税收法定进程进一步加速。“成绩单”显示,目前,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立法税种已达到11个,其中包括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而在2012年,这个数字仅为3个。

李旭红认为,还未上升为法律的税种已所剩不多,可以说,“落实税收法定”的预期目标已经基本实现。“这反映出‘十三五’期间我国财税体制的改革和国家治理能力的提高是深度融合的。高质量发展和法制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程度密切相关,税收的法制化是推进各项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有利于优化我国的税收营商环境,促进社会进步。”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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