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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记者 王金虎
从2014年开始启动的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历时6年,终于落锤定音。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新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新法在多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创新的良好营商环境。
提高侵权成本,发挥法律的威慑力
“提高侵权成本,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瑞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新法新增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按照权利人受到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倍数计算的数额1到5倍内确定赔偿数额。
提高法定赔偿额,将法定赔偿额上限提高至500万元、下限提高至3万元。王瑞贺说,通过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提高违法成本,体现了加大专利保护力度、鼓励创新的导向。
同时,新法完善了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从而减轻权利人的举证负担。
唤醒“沉睡”的专利,促进专利转化和运用
“目前,我国有相当一部分专利申请授权后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转化和运用,还处于‘沉睡’阶段。”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宋建华表示,“新法将有效促进专利的转化和运用,充分发挥专利无形资产的作用,以实现专利的市场价值,并为实体经济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新法完善了职务发明制度,新增了单位依法处置职务发明相关权利、国家鼓励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实行产权激励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