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中国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将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成立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发布并实施《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开展“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十年中国行动”系列活动,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爱知目标”(202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目标)中国实践取得显著进展。
一是生物多样性战略地位明显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逐步纳入国家各类规划和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将维护生物多样性作为生态保护与修复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2020年6月,《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发布,提出到203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6%,湿地保护率提高到60%,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
二是政策与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建立。先后出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等文件,提出多项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改革举措。2020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加快《生物安全法》立法进程,推进生物遗传资源法律法规制定。
三是生态空间保护力度持续加大。截至2019年底,初步划定的全国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小于陆域国土面积25%,覆盖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重要生态区域,有效保护了生物物种及其栖息环境,维护了国家生态安全。其中,各类自然保护地已达1.18万个,占陆域国土面积18%,提前实现“爱知目标”提出的到2020年达到17%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