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国际公约义务。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创始成员国、常任理事国,批准了包括《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准予就业最低年龄公约》《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公约》《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4个核心公约在内的26个国际劳工公约,同时也是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儿童权利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等国际条约的缔约国。中国积极吸收和转化国际劳工和人权标准,通过立法、政策制定及实施,切实保障劳动者各项权利,严格禁止使用童工,反对强迫劳动,反对就业歧视,反对职场性骚扰,深入开展整治和打击非法用工等专项行动,预防和惩治劳动领域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新疆各级政府切实履行劳动就业保障责任,促进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发展水平的群众实现充分就业和更高质量就业,推动各民族共同发展进步,成为国际劳工和人权标准在欠发达民族地区的成功实践。
探索消除贫困路径。消除贫困是人类梦寐以求的理想,也是保障人权的重要内容。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把“在全世界消除一切形式的贫困”确定为可持续发展的首要目标,表达了国际社会对消除贫困的迫切期待。中国积极落实联合国议程,坚持全面小康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掉队。新疆始终坚持以发展促人权,以教育培训、能力建设、劳动就业促脱贫,在有效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同时,实现社会稳定和民生改善,贫困人口大幅减少,贫困发生率显著下降。2013年至2019年底,新疆共有25个贫困县摘帽、3107个贫困村退出,贫困发生率由19.4%降至1.24%。2014年至2019年底,累计实现73.76万户、292.32万人脱贫,2020年底可实现全部脱贫。新疆探索出了破解反恐、去极端化与人权保障,脱贫与可持续发展等世界性难题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