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指出:市场主体是我国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是经济的力量载体,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数量众多、形态各异,是国民经济的微观基础和最基本的经济细胞。市场主体的生存状态、活力大小,直接决定着国民经济整体的健康状况、运行的稳定性和发展的可持续性,决定着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的程度与水平。着力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是抓好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的关键环节之一。
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要特别重视体制机制和制度环境的完善。企业的生存状态、行为特点、创新能力和效益水平等,从根本上看,取决于体制机制和制度环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根本的一点就是依靠经济体制改革,引入市场调节,从而极大地激发和释放了各类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活力。经过四十多年持续深化的改革,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基本建立,市场机制对社会再生产活动的调节能力普遍形成。正是依靠这一制度环境,我国各类市场主体蓬勃成长。到2019年底,我国已有市场主体1.23亿户,其中企业3858万户,个体工商户8261万户。同时也要看到,与新阶段的新要求相比,推动高质量发展仍存在不少体制机制障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需要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从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制度环境看,还需要在更深层面进一步完善。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解决市场主体普遍面对的深层次体制机制矛盾,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要求,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依照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通过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有效规范各类关联产权的经济行为和行政管理行为,对市场主体的稳定可持续成长、对各种基于长远目标的创新投入,都至关重要。将产权制度完善与依法治国进程紧密结合,协同推进;结合产权制度完善,积极发展劳动、资金、技术、土地等各类要素市场。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环境完善方面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