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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2)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2)
2020-09-16 10:45:19 新华网

六是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各地区不得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国土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批。对各类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等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限期恢复原种植条件。

《通知》要求,要全面开展耕地保护检查,将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开展绿化造林、挖湖造景、非农建设等耕地“非农化”行为纳入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通知》强调,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承担起耕地保护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依纪依规追究责任。各地区要抓紧制定和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对违反通知规定的行为立即纠正,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发生。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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