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中央网信办与光明日报社共同组织“实践新论”网上理论传播专栏,陆续在光明网推出系列理论稿件和新媒体作品,解析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内在逻辑,敬请关注。
新冠肺炎疫情无疑是对地方治理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与2003年的非典疫情相比,中国社会已发生深刻变化:高铁和私家车普及加快了人员大规模自由流动,移动互联网加大了突发事件舆情应对的复杂性,城镇化加深了疫情对各行各业的影响。在风险社会理论看来,以大工业生产为标志的现代化进程打破了社会自然演进规律,提速了社会重组步伐,不断制造出系统性、制度化的风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疫情防控不只是医药卫生问题,而是全方位的工作,各项工作都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支持。作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之一的社会建设,其本质是通过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等外部干预,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结构性不匹配,因此其应该也能够在疫情防控中有所作为。
社会建设可以通俗地理解为建设社会,具体包括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两大范畴。社会建设的首要问题,是在目标和理念上明晰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社会。计划时代的国家社会高度一元化,具有强大和高效的动员能力,但社会自主性不足。西方国家的社会看起来独立和强大,但容易带来失序和高昂成本。经历了长期市场经济和社会组织方式变化,我国社会的资源、人才、信息都高度繁荣且离散分布,社会网络也极为复杂,已经无法由单一主体用传统方式加以控制。具体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部门不可能也没必要包揽风险研判、疫情发布、应急响应、救灾操作的全链条工作。因此,我们需要一个兼具活力和秩序的社会,亟需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的社会治理,这是真正内生、自发的力量,并已经在疫情防控中得到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