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天津海关、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联合印发《关于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保税维修和再制造业务的实施办法》,将自2015年天津自贸试验区获准开展航空维修和再制造业务的范围拓展到了航空、船舶、工程机械、数控机床和通信设备领域。按照实施办法,天津市中舟船舶工贸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7日获得首张“船舶保税维修”资质,这是天津自贸试验区开展保税维修和再制造业务的一次新突破。目前,天津已有中舟船舶工贸有限公司和新港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企业获批成为船舶保税维修业务试点企业。按照有关政策,试点企业可依法依规,向辖区海关申请开具保税维修账册,开展有关业务。待维修再制造品可在保税状态下入厂维修,符合条件的,免缴保证金;所需进口零部件及料件予以保税,所用国内零部件及料件,依规退税。
天津新港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修船综合管理部部长张宏蛟介绍:“2019年9月12日,国家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天津新港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保税维修业务的复函》,我公司成为全国首家区外保税维修企业,在国家商务部门、天津市商务局、天津海关、税务局、新区政府及保税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指导下,‘船舶保税维修’业务的主要负责部门通力合作,靠前服务,当天即开通企业电子账册并完成两条船的报关。截至目前,我公司已完成8艘国际船舶的保税维修业务。”张宏蛟表示,在海关及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目前企业已建立保税维修电子账册,并按照要求做好了相关的管理工作,通过此业务的开展,公司采购的进口备件均可免征海关关税、增值税,且免除了船舶作为货物报关产生的保证金及银行保函相关费用。“以19000TEU集装箱船脱硫塔改装为例,通过此业务,一条船能够为企业节省将近70万元人民币的相关费用(进口设备海关关税、增值税、银行关税保函手续费等),大大的降低了企业成本,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对外竞争力和优势,2020年预计企业外轮市场产值较2019年将大幅增加。”张宏蛟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