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 题:维护香港法治秩序同心协力抗击疫情
新华社评论员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依法审议国务院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请求提出的有关议案,11日表决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针对香港特区因疫情推迟第七届立法会选举而产生的立法机关空缺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从宪制层面及时加以解决,为确保特区政权机关和社会秩序正常运作提供坚实保障,对香港社会全力抗疫和重振经济具有重要而迫切的现实意义。中央切实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特区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充分体现了真心实意爱港护港的情怀与担当。
7月以来,香港暴发第三波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异常严峻。特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依法果断决定推迟一年举行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是本着“生命至上”原则作出的审慎决策。作为特区管治架构的主要组成部分,立法会承担着重要的宪制性职责,依法行使包括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和审核、通过财政预算以及批准税收和公共开支等重要职权,若较长时间空缺,必对特区政府有效施政和社会正常运转带来极不利影响。香港已饱受“黑暴”“揽炒”摧残,今又遭遇疫情突袭,立法机关若出现“真空”,香港处境将雪上加霜。
有效防控疫情、保护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当前香港社会的普遍要求和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应对疫情带来的诸多影响和冲击,维护社会稳定、恢复发展经济、持续改善民生,是摆在香港特区面前的“必答题”。这些都需要确保特区立法机关正常运作,解决立法会“真空期”问题关系香港整体利益和广大市民福祉。应特区政府请求,国务院迅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此作出相关安排。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力和责任采取适当措施解决香港特区自身不能解决的立法机关空缺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是在特区政府因疫情原因推迟立法会选举,立法会履职受到影响的特殊情况下依法作出的特殊安排,合情合理、正当合法,完全不存在所谓违反香港基本法有关规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