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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可应聘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啦!

港澳居民可应聘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啦!
2020-07-25 00:45:07 央视

记者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日前正式印发施行。

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促进人才交往交流,为港澳青年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和工作条件,按照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要求,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了该办法。

港澳居民可应聘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啦!

该办法的适用对象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港澳居民可参加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及广东省直驻上述各地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除外)的编制内岗位公开招聘。

该办法提出,港澳居民参加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受岗位条件中关于基层工作经历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要求的限制。港澳居民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参加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八至十二级岗位公开招聘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参加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十至十二级岗位公开招聘的,不受岗位条件中关于职称要求的限制。

该办法显示,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确有需要,可按规定设置特设岗位聘用高层次急需紧缺港澳人才,不受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其中,在招聘方式上,用人单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面试、直接业务考察等方式组织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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