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其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性创造性。越在困难时候,越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发挥人民主体作用。在脱贫攻坚中,广大人民群众已经被广泛动员起来,积极投入各项工作之中。打赢脱贫攻坚战,就要充分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呵护群众的具体诉求,发挥群众的参与热情,鼓励群众的创造性作为,使党的政策主张、目标要求与群众的愿望需求、社会实践有机统一起来,国家行动与全社会行动有效互动起来,社会扶助与贫困群体自立相互强化。
深化治理改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精心谋划脱贫后相关地区和人口的发展。通过政策设计巩固脱贫成果,大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实现自主发展注入新动能。同时,加强摘帽地区的发展规划设计,对接国家发展规划,提升发展规划的精准性、可操作性和持续性。
持续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内生发展动力。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生,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长期的发展滞后,使得一些地方形成了特定思维定式和行为方式,一些贫困群体主动致富意愿不强,某种程度上存在“等靠要”依赖外部支持的思想观念。他们的所思所为也会对周围人群产生消极影响,削弱扶贫政策的效力。因此,应更加重视扶志、扶智,加强教育扶贫、智力扶贫,培植积极向上的社会观念。
继续提升贫困地区的治理能力。从中外治理实践看,贫困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收入问题,而是一个系统性的发展问题,必须通过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持续发展。为此,应继续改进“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治理结构,加强各级党政班子建设,构建更加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通过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推动贫困地区社会发展,切实提升其贫困治理能力。
《光明日报》(2020年07月17日11版)